第一,空間結構。
傳統“旅游+會獎目的地”在空間結構上的主要特點是“散”,會獎活動組織者、參與者從會議活動場地,到住宿、旅游、購物、美食、娛樂、演出等地點,很多時候需要大費周章,搞得人很不爽。特色小鎮就不同了,空間結構相對緊密,會獎群體在相關功能之間轉換所花費的時間和精力都比較小,因而效率高、體驗好。
第二,服務體驗。
傳統“旅游+會獎目的地”的基礎是觀光旅游,而觀光旅游的特點是以量取勝,因而“愉悅體驗”通常與觀光旅游關系不大。特色小鎮就不一樣了,一切都是“新的”,加上起點高、運營管理統一性強,提供體系化的高水平服務就有了可能。會獎旅游屬于高端旅游的范疇,體系化的高水平服務是這個領域最需要的東西之一。
第三,主題與特色。
會獎目的地之間的競爭已到了爭“特色”的階段,這時候小鎮的“特色”就有了大用場。對于會獎活動群體而言,小鎮的“特色”,除了其主題基因之外,還有特色場地、特色酒店、特色產品與體驗、特色美食、特色活動、特色演出等。
一,可重復性問題。
由于主題與體驗等方面的“局限性”,同一個會議活動選擇同一個小鎮舉辦第二次、第三次的可能性會逐步降低。而一個規模較大的旅游目的地就不一樣了,如果體驗設計好了,來上三次五次問題不大。這樣的話,對于小鎮而言,設計不同類型的深度體驗項目,才可能讓客戶再回頭。
二,大眾旅游與會獎之間的矛盾。
無論什么樣的特色小鎮,普通的休閑觀光客都是主要客人類型,占到八九成很正常。我們要知道,這兩類客戶群體的消費特征不盡相同:會獎活動客人,除了是一般游客之外,他們還有群體活動性、尊貴性等“不一般”的需求,而這種需求很容易與普通客人群體發生矛盾。其中的原因至少有兩個,一是跟規劃者、管理者的基本運營理念有關,另一個則是與有限的空間資源分不開。很多時候,決策者的取舍會比較痛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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